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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特定种类设备行政许可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4-06-25 作者: 聚四氟乙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施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特定种类设备获证单位的监督,2020年省局组织对320家获证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了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此次共监督抽查生产单位270家,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52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47家、电梯、起重机械制造单位25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改造修理单位124家、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22家。

  监督抽查情况表明,大部分被检查单位都能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施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保持资源满足许可条件,质量保证体系运转基本正常,产品(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特种设备的使用符合规范要求。但也有少数单位资源条件没有持续保持,质量管控存在缺陷,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部分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资格、生产场所、加工设备不满足许可要求;无损检测、热处理、理化检验分包手续不符合要求;缺封头检验样板。

  少数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制定与管理不符合许可规则要求;未明确检验人员岗位及职责;未建立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无损检测工艺规程未按照NB/T47013-201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编制。

  部分单位设计标准引用有误、设计图样不规范,对外来设计文件未审核,设计变更未按照规定履行变更手续;压力容器用材管理不符合要求;工艺过程卡制修订不符合要求;焊接记录不规范,焊工超项目施焊,焊接接头未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焊材领用、发放、回收记录不规范;部分单位对无损检测分包机构的作业指导书未审核;黑白密度片未检定,无损检测报告中缺项、漏项较多;部分单位的制造过程检验记录错误或不完整;部分单位的水压试验记录没有监检人员签字确认;部分单位未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对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管理。

  个别单位产品设计存在缺陷,主要受压元件材料(含焊接材料)选用不正确或未按规定办理材料代用手续;未按规定正确设置安全附件和安全联锁装置;受压元件焊接接头的无损检测不符合规范要求。

  部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缺乏专业知识;缺少无损检测责任人或无损检测责任人未注册;原材料场地未分区,压力试验场地缺少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部分单位工装设备缺少标识或标识不全;材料、焊材管理不规范;缺热处理、无损检测、焊接、理化等体系要素的作业工艺文件;未对理化、热处理、无损检测分包方进行评价、签订相关合同;缺合同评审记录、热处理报告或曲线图;未能提供内审不符合项整改见证资料。

  个别单位的部分产品检验缺少检验项目、检验记录;材料、无损检测责任人未在相关见证材料上签字确认;法兰产品标识内容不全;阀门缺少阀杆、阀瓣强度计算书;缺产品的材质证明书、焊接工艺规程、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工艺流程卡;工艺流程卡上缺部分作业流程。

  少数单位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和作业人员数量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无工作场所产权或租赁见证资料;检测仪器未按照许可规则配置或未实施检定校准。

  部分单位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文件未按照许可规则进行修订或改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配备不齐全;未开展内部审核或管理评审;未按照许可规则要求建立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未对材料与零部件采购受委托方开展评价;质量控制体系责任人和作业人员不熟悉质量管理要求,生产过程控制未能按照质量控制体系要求执行。

  部分起重机械制造单位设计图纸、计算说明书、电气原理图等资料中无设计、审核、批准人员签字;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证明文件中检验依据缺少必要的标准或引用了作废标准;无焊接工艺卡和焊接记录、焊接过程检查记录;焊接工艺报告内容未覆盖生产制造范围;缺少安全保护装置的合格证明文件、主要材料材质证明文件、主要零部件合格证明文件、焊接材料合格证明文件等。

  1.部分单位住所及办公地址变更未及时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未设立专用材料库、焊材库、仪器设备室、资料档案室;未编制设备和工装、检验与试验装置等台账;工装、检验与试验装置不全;库房无租赁协议;未及时执行新的法规标准;相关人员的配备、任职条件、聘用手续不符合规定。

  2.部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文件不能满足许可规则要求;未按照规定进行内审、管理评审和合同评审;对外来设计文件未严格审核,设计错误未能及时纠正;少数单位更改施工设计图未按照规定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部分单位材料和零部件控制、工艺控制、焊接工艺控制未按相关规定执行;无损检测报告缺少施工单位无损检测责任人签字;部分项目的检验或试验未按有关规范要求执行;生产设备及检验与试验装置标识不全;计量器具未进行定期检定校准;未制定相关人员培训计划、建立考核档案。

  3.少数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施工告知;部分单位的施工方案内容编制不全,有些内容不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及工程实际情况,并未经相关责任人员审核;部分项目施工质量档案不全,少数内容有误。

  部分单位生产经营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部分单位技术人员任职资格不符合许可规则要求;缺少设备设施、设备台账和档案;检验与试验装置未进行检定校准;缺施工工艺文件,施工工艺文件不规范。

  部分单位未按许可规则修订和更新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未编制受控文件清单,缺受控文件、外来文件的发放、回收、销毁记录;未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建立考核档案;未开展内审和管理评审;安装改造修理方案不齐全;未建立相关问题分析、反馈和处理制度,对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问题投诉和反映未进行分析、跟踪验证;质保责任人未定期开展工艺;未进行定期检验一次合格率、复检率统计分析;未制定材料零部件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制度;未开展合同评审;缺机房布置图、井道布置图、施工过程记录;安装自检报告未经制造单位确认。

  部分单位安装维保的电梯存在导轨支架安装不规范、电源接地与零线未分开设置、自动扶梯梯级链张紧开关无效、限速器张紧轮钢丝绳档杆无效、钢丝绳平层标识缺失、层门无法正常开启;维保记录填写不规范。

  本次共监督抽查检验检测机构20家,其中综合检验机构及分支机构5家、无损检测机构9家、气瓶检验机构6家。重点抽查了综合检验机构的制造、安装监督检验工作质量和定期检验工作质量以及无损检测机构和气瓶检验机构的资源条件、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及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个别单位现场均未提供纸质体系文件;未及时根据TSG Q7016-201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第1 号修改单要求修订《桥门式起重机械监督检验细则》;起重机检验原始记录中 “接地电阻”为定量数值,而对应的报告中为定性结果,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在机电类设备的监督检验过程中,对企业提供的自检报告把关不严。

  部分单位未按新的规范、标准及时修订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未制定计量器具、设备检定校准计划、部分计量器具超期未检定校准。无缝气瓶检验单位缺少瓶阀装配扭矩控制设施;气瓶检验原始记录填写不规范,缺少报废瓶处理记录。

  少数机构无损检测人员数量、资格不满足核准规则要求;对文件管理、检验检测设备设施的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未按新的规范、标准及时修订检验工艺规程或作业指导书;检测报告、记录填写不规范;个别机构检测工作质量控制不严。

  共抽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30家。其中综合类15家,焊工15家。主要从基本条件、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运行以及考试质量三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部分机构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个别机构的法人资质证书已过期;部分机构专职人员数量达不到规定要求;部分考评人员不熟悉相关考试内容,有考评人员同时受聘2个现象;部分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制度)建立不全,未按新的规范、标准及时修订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理论考试终端设备数量不够,理论考试现场监控有盲区;实际操作考试场所无监控设施和考试影像采集设备;场内专用机动车辆考试场所及设施不满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的要求;未按照规定采集和保存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的视频影像资料;对锅炉、气瓶、快开门压力容器等实操考试不符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的要求;实操考试评分记录表填写不规范、评分不正确;实操考试没有考场记录表。

  个别机构没有成立文件;缺少本机构注册的无损检测人员;个别工位缺少视频监控;缺考试影像资料、理论及实际操作考试现场情况记录档案管理制度;未明确操作技能考试的射线底片、弯曲试验、金相检验试样的管理与保存的相关规定;部分机构对考试所用材料缺少可以进行追溯的标识;缺少部分相应的焊工考试项目作业指导书和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

  部分鉴定评审机构,偏重于申请许可单位资源条件和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评审,不重视试制产品质量管控的考核。

  部分监督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力量配置不能满足要求,对被监检单位存在的问题未及时发现并指出。

  (一)江苏恒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压力管道安装)、无锡市石油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压力管道安装)、南通耀龙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江苏常博阀门有限公司(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苏州固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起重机械制造)5家单位不具备许可条件,江苏伟力建设有限公司(压力管道安装)无业绩办理自我声明承诺换证,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上报发证机关依法处理。

  (二)盐城市大丰区大昌锅炉安装部(锅炉安装)、兴化市新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压力管道安装)、江苏昇元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压力管道安装)、江苏新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压力管道安装)、宿迁领先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压力管道安装)、南京鹏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电梯安装修理)、江苏森力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电梯安装修理)、启东圣达电梯服务有限公司(电梯安装修理)、无锡市光大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电梯安装修理)、淮安圣安达建筑机械有限公司(起重机械制造)10家单位资源条件、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存在较多问题,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在责令改正期间暂停从事相关许可项目生产活动。

  (三)江苏富源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压力管道安装)、江苏同能天然气设备有限公司(压力管道安装)、江苏地龙管业有限公司(压力管道安装)、南通顺翼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压力管道安装)、南通中集安瑞科食品装备有限公司(压力管道安装)、江苏奥巴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压力管道安装)、淮安市人禾钢瓶检测有限公司(气瓶检验)、江苏肖特管件制造有限公司(压力管道元件制造)8家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存在问题,扬州新泰科技检测有限公司(无损检测)检测工作质量存在问题,给予通报批评。

  (四)徐州市贾汪区特种设备安全协会、高邮市质量协会、靖江市质量协会、连云港市特种设备管理协会4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基本条件等存在严重问题,责令暂停考试并通报批评。

  (五)无锡市金声锻造有限公司、张家港华日法兰有限公司、江苏吉庆管材有限公司、泰州合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惠升管业有限公司、江苏长隆石化装备有限公司、南京沃勘机械锻造有限公司7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江苏万远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宝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忠义信石化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德仕源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家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在许可周期内一直未从事许可项目的生产活动;南京顺益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江苏邦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徐州瑞丰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市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南区瑞源热电工程实业有限公司、苏州市中天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市一条龙锅炉服务有限公司、常熟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元华气体设备有限公司9家单位管理不规范,由所在辖区的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上述需依法处理、责令改正和通报批评的单位,由所在辖区的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在2021年3月1日前组织实施整改情况现场确认,并将确认情况上报省市场监管局。

  (一)上述被通报的单位应举一反三,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要求。

  (二)各获证生产单位和要引以为戒,对照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并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自纠,切实提升工作质量。

  (三)相关检验机构和鉴定评审机构应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工作质量管控,及时完善技术文件,不断提高检验检测和鉴定评审工作的有效性。

  (四)各级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辖区内获证生产单位、检验测试机构和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通报所列单位作为2021年监督检查重点,对存在问题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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